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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!这些考试信息别错过,诚信应考,杜绝舞弊


机考考场制度
 
一、考生考前60分钟到考场外等候签到进场,由监考员核验考生准证、身份证。考生凭准考证、身份证(或户籍证明)进入考场,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;
 
二、考生入场后,必须首先对照自己的准考证,认真核对考点、楼栋(考区)、考场及座位号,对号入座;如有疑问,请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。不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未经监考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考的,属于违纪违规行为;
 
三、考生在进入考场时应自觉把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交予监考员,封包储存于该考场手机存放点;
 
四、考生禁止携带书籍、资料、磁盘等考试无关物品,禁止将各种电子、通信、计算、储存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。应考人员通过夹带或高科技工具进行考试舞弊的,取消本次考试资格,情节严重的参照公务员违纪违规条例执行;
 
五、考生入场后,应对号入座,并将本人的准考证、身份证放在桌上待监考老师检查核实;
 
六、入座后按照屏幕提示输入相关信息,输入自己的相关信息并核验屏上显示的姓名、身份证号,如与不符,应立即与监考员取得联系,说明情况;
 
七、考生须严格按照监考员指令操作,任何不按指令操作、随意操作、更改程序路径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;
 
八、监考员宣布考试正式开始后刷新界面并作答,迟到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;
 
九、考试过程中,如出现死机或系统错误等情况,考生应立刻停止操作,举手与监考员联系;
 
十、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,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对于违反考场规定、不服从监考员管理和舞弊者,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,取消本次考试成绩;
 
十一、考生考试时,禁止抄录有关试题信息,离场后,所有草稿纸、笔不得带出考场;
 
十二、考试过程中,出现旁窥、交头接耳、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,夹带考试无关物品、电子设备等行为,一律视为违纪作弊,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(修正案九)》中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严格处理;
 
十三、考生答题结束,考生答题结束,不得提前提交试卷或离开考场,必须在考场内保持安静、遵守纪律等待考试结束,监考员宣布可以离开后方可离场;
 
十四、考试结束前,应考人员不得提前交卷、退场。强行离场或闹场的,按严重违纪处理,交由考务办公室处置;
 
十五、上机考试时间由系统自动控制,时间到,将对系统进行锁定,考生应立即停止操作,待监考人员确认交卷成功后离开考场;
 
十六、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,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;  
十七、监考员有权就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。对扰乱考场秩序,恐吓,威胁监考员的考生,按照严重违纪处理,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组织的任何考试。